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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

江干区科协加强工作考核

日期:2006-10-30 00:00:00 查看:2912
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努力落实市委[2003]12号文件和江委[2003]67号文件精神,积极完成区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,开拓创新,求真务实,强基础,建机制,创亮点,扩影响,进一步开创江干区科协工作新局面,全面推进“两加快一统筹”战略实施,根据科协章程规定和上级科协的要求,在各基层科协和区级学(协)会讨论酝酿的基础上,经江干区科协六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,《考核办法》已于近日印发执行。 《考核办法》的考核对象为江干区各基层科协、区级学(协)会。各街道、镇和科技经济园科协主要考核:组织建设、日常工作、科普场地建设及经费保障等。各区级学(协)会主要考核:组织建设、学术活动、科普工作、日常工作等。具体考核内容,每年度视情况于每年一季度另行下达。 《考核办法》采取自查、年底考核和平时了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。各街道、镇科协和区级学(协)会在每年12月底前对照标准进行自查,打出自评分报区科协办公室。区科协再对各街道、镇科协和区级学(协)会工作进行考核,采取听取汇报、查看资料、实地考察等办法得出考核分,并于次年1月底前公布考评结果。根据考核得分情况,分别评选出科协工作先进、达标单位,并给予表彰奖励。